注射用糜蛋白酶

  • 药品名称:
    注射用糜蛋白酶
  • 生产厂家:
    委托方:上海上药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(受托方:海南合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)
  • 药品编码:
    0071603
  • 批准文号:
    国药准字H31022112 国家药监局查询
  • 首拼码:
    ZSYMDBM
  • 商品名称:
  • 通用名称:
    注射用糜蛋白酶
  • 药品分类:
    酶及辅酶类药
  • 规格:
    4000单位*2瓶
  • 计量单位:
  • 包装数量:
    500
  • 生产日期:
  • 有效期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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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射用糜蛋白酶说明书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核准日期:2006年12月27日修改日期:2009年11月12日 2010年10月1日
【药品名称】注射用糜蛋白酶
【英文名】Chymotrypsin for Injection
【汉语拼音】Zhusheyong Midanbaimei
【成份】本品主要成份为糜蛋白酶,系自牛或猪胰中提取的一种蛋白分解酶。辅料名称:右旋糖酐、甘露醇,注射用水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冻干块状物。
【适应症】蛋白分解酶类药。能促进血凝块,脓性分泌物和坏死组织等的消化清除,用于眼科手术以松弛睫状韧带,减轻创伤性虹膜睫状体炎;也可用于创口或局部炎症,以减少局部分泌和水肿。
【规格】4000单位
【用法用量】用前将本品以氯化钠注射液适量溶解。1、肌内注射 一次4000单位2、眼科注入后房 一次800单位,3分钟后用氯化钠注射液冲洗前后房中遗留的药物。
【不良反应】(1)肌内注射偶可致过敏性休克,用前应先做皮肤过敏试验。(2)本品可引起组胺释放,招致注射局部疼痛、肿胀。(3)眼科局部应用可引起短期性的眼内压增高,导致眼痛和角膜水肿,青光眼症状可持续一周后消退。(4)尚可致角膜线状混浊、玻璃体疝、虹膜色素脱落。葡萄膜炎,以及创口开裂或延迟愈合等。(5)本品对视网膜有较强的毒性,应用时勿使药液透入玻璃体,因可造成晶状体损坏。
【禁忌】(1)严重肝病或凝血功能不正常者禁用。(2)眼内压高或伴有角膜变性的白内障患者,以及玻璃体有液化倾向者禁用。(3)20岁以下患者,由于晶状体囊膜玻璃体韧带相连固,眼球较小,巩膜弹性强,应用本品可使玻璃体脱出,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(1)本品不可静脉注射。(2)本品遇血液迅速失活,因此在用药部位不得有未凝固的血液。(3)如引起过敏反应,应立即停止使用,并用抗组胺类药物治疗。(4)本品溶解后不稳定,宜用时新鲜配制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尚不明确
【儿童用药】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【老年用药】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(1)不能与青霉素合用,不能与肾上腺素、过氧化氢配伍。(2)对本品引起的青光眼症状,于术后滴入β受体阻滞药(如噻吗洛尔),或口服碳酸酐酶抑制剂(如乙酰唑胺),可望得到减轻。
【药物过量】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【药理毒理】本品具有肽链内切酶作用,使蛋白质大分子的肽链切断,成为分子量较小的肽,或在蛋白分子肽链端上作用,使分出氨基酸。本品尚有脂酶作用,使某些脂水解。因此可消化脓液、积血、坏死组织,起创面净化、消炎、消肿作用。此外,尚能松弛睫状韧带及溶解眼内某些组织的蛋白结构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。
【贮藏】遮光,密闭,在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保存。
【包装】2毫升管制瓶 每盒2瓶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二部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31022112
【生产企业】委托方企业名称:上海第一生化药业有限公司委托方注册地址:上海市闵行区剑川路1317号邮政编码:200240电话号码:021-64300590传真号码:021-64301921受托方企业名称:海南锦瑞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方生产地址:海口市南海大道海口保税区8号厂房北面中部邮政编码:570216电话号码:0898-31918000传真号码:0898-319180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