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

  • 药品名称:
   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
  • 生产厂家:
    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药品编码:
    0839600
  • 批准文号:
    国药准字Z10950080 国家药监局查询
  • 首拼码:
    XEFRKCKFY
  • 商品名称:
  • 通用名称:
   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
  • 药品分类:
    平喘止咳药
  • 规格:
    10ml*6支
  • 计量单位:
  • 包装数量:
    60
  • 生产日期:
    2023-02-24
  • 有效期至:
    2026-01-31
  • 商品详情
  • 在线咨询
  • 商品证照

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说明书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0年08月20日
【特殊标记】OTC甲类
【药品名称】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
【汉语拼音】Xiao’er Feire Kechuan Koufuye
【成份】麻黄、苦杏仁、石膏、甘草、金银花、连翘、知母、黄芩、板蓝根、麦东、鱼腥草。辅料为苯甲酸钠、甜蜜素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;味苦、微甜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毒、宣肺化痰。用于热邪犯于肺卫所致发热、汗出,微恶风寒,咳嗽,痰黄,或兼喘息,口干而渴。
【规格】每支装10毫升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岁至三岁一次1支,一日3次;四岁至七岁一次1支,一日4次;八岁至十二岁每次2支,一日2次,或遵医嘱。
【注意事项】1.忌食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。3.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风寒闭肺、内伤久咳者不适用。5.高血压、心脏病患儿慎用。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6.发热体温超过38.5℃的患者,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药3天症状无绶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解的地方。12.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13.运动员慎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服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
【包装】钠钙玻璃管制口服液体瓶包装,每支装10毫升,每盒装6支。
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一部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10950080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黑龙江葵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地址:黑龙江省五常市五常镇亚臣大街27号邮政编码:150200电话号码:800-8986208、0451-82367104、0451-55807901传真号码:0451-55804590网址:**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直接联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