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方磺胺甲噁唑钠滴眼液

  • 药品名称:
    复方磺胺甲噁唑钠滴眼液
  • 生产厂家:
    曼秀雷敦(中国)药业有限公司
  • 药品编码:
    0887400
  • 批准文号:
    国药准字H10980245 国家药监局查询
  • 首拼码:
    FFHAJJZNDYYLDK
  • 商品名称:
    乐敦康
  • 通用名称:
    复方磺胺甲噁唑钠滴眼液
  • 药品分类:
    眼科用药
  • 规格:
    15ml*1瓶
  • 计量单位:
  • 包装数量:
    288
  • 生产日期:
    2024-02-02
  • 有效期至:
    2027-01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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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品证照


【通用名称】复方磺胺甲噁唑钠滴眼液。
【商品名】乐敦康。
【英文名】CompoundSodiumSulfamethoxazoleEyeDrops。
【汉语拼音】FufangHuanganjiaezuonaDiyanye。
【成份】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10毫升含磺胺甲噁唑钠400毫克、氨基己酸200毫克、甘草酸二钾10毫克、马来酸氯苯那敏2毫克。辅料为:苯扎氯铵溶液、依地酸二钠、聚山梨酯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无色的澄明液体。
【适应症】主要用于敏感菌所引起的细菌性结膜炎、睑腺炎(麦粒肿)及细菌性眼睑炎。
【作用类别】本品为眼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规格】15毫升。
【用法用量】滴眼,一次1~2滴,一日4~6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偶见眼睛刺激或过敏反应。
【禁忌】对磺胺类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.本品仅限眼用,切勿内服。 2.滴眼时,瓶口勿接触手和眼睛,避免污染。 3.使用后应将瓶盖拧紧以免污染药品。 4.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,若连续使用3~4日后症状未见改善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 5.使用过程中,如出现充血、眼痒、疼痛等症状时,应停药就医。 6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9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0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闭保存。
【包装】聚酯瓶,每瓶15毫升。
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药品标准WS1-(X-018)-2004Z。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10980245。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07年05月30日。
【企业名称】曼秀雷敦(中国)药业有限公司。
【生产地址】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第二工业区。
【邮政编码】528463。
【电话号码】(0760)86685596。
【传真号码】(0760)8668543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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