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洛芬混悬液

  • 药品名称:
    布洛芬混悬液
  • 生产厂家:
  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
  • 药品编码:
    0909501
  • 批准文号:
    国药准字H19991011 国家药监局查询
  • 首拼码:
    BLFHXYML
  • 商品名称:
    美林
  • 通用名称:
    布洛芬混悬液
  • 药品分类:
    抗炎镇痛药
  • 规格:
    100ml:2g
  • 计量单位:
  • 包装数量:
    100
  • 生产日期:
    2023-12-29
  • 有效期至:
    2026-1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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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品证照

布洛芬混悬液说明书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07年4月11日
【特殊标记】OTC甲类
【药品名称】布洛芬混悬液
【商品名】美林
【英文名】Ibuprofen Suspension
【汉语拼音】Buluofen Hunxuanye
【成份】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分布洛芬20毫克,辅料为预胶化淀粉、黄原胶、甘油、蔗糖、无水柠檬酸、苯甲酸钠、吐温80、食用色素、食用香精、纯水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橙色混悬液,味甜,有调味剂的芳香。
【作用类别】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适应症】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,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。
【规格】100毫升:2克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12岁以下用量见下表年龄(岁)体重(公斤)一次用量(毫升)次数1-310-154若持续疼痛或发热,可间隔4-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4-616-2157-922-27810-1228-3210
【不良反应】1.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 2.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
【禁忌】1.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2.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.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2.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支气管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)。3.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有消化性溃疡史,胃肠道出血,心功能不全,高血压。4.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5.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6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12.本品配有儿童安全盖,其打开方式见说明书所附图示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本品与其它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不良反应,并可导致溃疡。2.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3.本品于地高辛,甲氨蝶呤、口服降血糖药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4.本品于呋塞米(呋喃苯氨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,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5.如与其它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理作用】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,具有解热镇痛及抗炎作用。
【贮藏】遮光,密闭保存。
【包装】液体药用塑料瓶装、每瓶100毫升,每盒1瓶。
【有效期】暂定36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WS-341(X-311)-2001(1)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19991011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:中国上海市闵行经济技术开发区绿春路139号邮政编码:200245电话号码:800-8201188传真号码:021-62824529网址:**.*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