布洛芬混悬液

  • 药品名称:
    布洛芬混悬液
  • 生产厂家:
    天大药业(珠海)有限公司
  • 药品编码:
    1286300
  • 批准文号:
    国药准字H10980251 国家药监局查询
  • 首拼码:
    BLFHXYTE
  • 商品名称:
    托恩
  • 通用名称:
    布洛芬混悬液
  • 药品分类:
    抗炎镇痛药
  • 规格:
    30ml:0.6g
  • 计量单位:
  • 包装数量:
    200
  • 生产日期:
    2023-06-12
  • 有效期至:
    2026-06-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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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用名称】布洛芬混悬液。
【商品名】托恩。
【英文名】IbuprofenSuspension。
【汉语拼音】BuluofenHunxuanye。
【成份】本品每毫升含主要成份布洛芬20毫克。辅料为甘油、蔗糖、预胶化淀粉、黄原胶、聚山梨酯80、枸橼酸、香料、苯甲酸钠、柠檬黄、胭脂红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橙色混悬液,味甜。
【适应症】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。也用于缓解儿童轻至中度疼痛,如头痛、关节痛、偏头痛、牙痛、肌肉痛、神经痛、痛经。
【作用类别】本品为解热镇痛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规格】120毫升:2.4克。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。12岁以下小儿用量见下表: {[年 龄(岁)。体重(公斤)。一次用量(毫升)。次 数]。[1-3岁。10-15。4。若持续疼痛或发热,可间隔4-6小时重复用药1次,24小时不超过4次。]。[4-6岁。16-21。5]。[7-9岁。22-27。8]。[10-12岁。28-32。10]}注:请对照量杯刻度量取服用,使用前请摇匀。
【不良反应】1、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、呕吐、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、胃肠道溃疡及出血、转氨酶升高、头痛、头晕、耳鸣、视力模糊、精神紧张、嗜睡、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。 2、罕见皮疹、过敏性肾炎、膀胱炎、肾病综合征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、支气管痉挛。
【禁忌】1、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。 2、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本品为对症治疗药,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,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,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,症状不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、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:支气管哮喘、肝肾功能不全、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(如血友病)。 3、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:有消化性溃疡史、胃肠道出血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。 4、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5、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(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)。 6、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 7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12、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、胸痛、气短、无力、言语含糊等情况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 13、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,应停药并咨询医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、本品与其他解热、镇痛、抗炎药物同用时可增加胃肠道的不良反应,并可导致溃疡。 2、本品与肝素、双香豆素等抗凝药同用时,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增加出血倾向。 3、本品与地高辛、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药同用时,能使这些药物的血药浓度增高,不宜同用。 4、本品与呋噻米(呋喃苯胺酸)同用时,后者的排钠和降压作用减弱,与抗高血压药同用时,也降低后者的降压效果。 5、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,在阴凉处保存(不超过20℃)。
【包装】药用塑料瓶装;120毫升/瓶。
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药品标准WS1-(X-161)-2003Z。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10980251。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07年05月21日。
【企业名称】天大药业(珠海)有限公司。
【生产地址】珠海市前山鞍莲路82号。
【邮政编码】519070。
【电话号码】867568629769。
【传真号码】867568618542。
【网址】*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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