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

  • 药品名称:
   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
  • 生产厂家:
  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
  • 药品编码:
    1354400
  • 批准文号:
    国药准字H20052295 国家药监局查询
  • 首拼码:
    LSATPYYNJDS
  • 商品名称:
    迪善
  • 通用名称:
    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
  • 药品分类:
  • 规格:
    5g:50mg 2.5g/支
  • 计量单位:
  • 包装数量:
    560
  • 生产日期:
  • 有效期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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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品证照

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说明书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核准日期:2007年08月20日
【警告】请妥为保存,放置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,避免儿童误食中毒。
【特殊标记】外
【药品名称】硫酸阿托品眼用凝胶
【商品名】迪善
【英文名】Atropine Sulfate Eye Gel
【汉语拼音】Liusuan Atuopin Yanyong Ningjiao
【成份】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阿托品,其化学名称为:α-(羟甲基)苯乙酸8-甲基-8-氮杂双环[3.2.1]-3-辛酯硫酸盐-水合物化学结构式:分子式:(C17H23NO3)2·H2SO4·H2O分子量:694.84
【性状】本品为无色或微黄色的粘稠状液体。
【适应症】虹膜睫状体炎、检查眼底前的散瞳、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。
【规格】2.5g:25mg。
【用法用量】一次1滴,滴于结膜囊内,一天3次。或遵医嘱。
【不良反应】1.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、粘膜干燥,发热,面部潮红,心动过速等现象。2.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、红肿、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,应立即停药。
【禁忌】青光眼及前列腺肥大病人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.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,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、浅前房眼患者,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。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。2.本品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3.用药时管嘴勿接触眼部,以防污染药品。4.滴眼后用手指压迫内眦泪囊部(见说明书下面图示),以减少药物的全身吸收,防止或减轻副作用。5.本品系外用药品,严禁口服。6.开封后最多可使用四周。7.请妥为保存,放置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,避免儿童误食中毒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孕妇慎用;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或停止哺乳。
【儿童用药】儿童脑外伤者禁用。
【老年用药】慎用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三环类抗抑郁药、H1-受体阻断药、抗胆碱类的抗帕金森病药、吩噻嗪类抗精神病药等均有抗胆碱作用,合用后可加重尿潴留、便秘、口干等阿托品样不良反应。
【药物过量】过量阿托品可使人致死:成人100mg,儿童10mg。因此请妥为保存,避免儿童误食。
【药理毒理】本品的药理作用机制为竞争性拮抗乙酰胆碱或胆碱受体激动药对M胆碱受体的激动作用。对M受体有相当高的选择性,大剂量或中毒剂量也有阻断神经节N1受体的作用。眼组织:阻断M胆碱受体,因而使瞳孔括约肌和睫状肌松弛,形成扩瞳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本品经眼结膜吸收后,约30%以原形经肾排出,其余为水解和与葡萄糖醛酸结合的代谢物。一般1%凝胶点眼,扩瞳作用持续7-10天,调节麻痹持续7-12天。
【贮藏】遮光,密闭,在凉暗处(避光并不超过20℃)保存。
【包装】铝管装;2.5g/支。
【有效期】暂定24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YBH33982005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52295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沈阳兴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: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号街12甲4号邮政编码:110027电话号码:(024)62116633(024)8008908793(免费咨询电话)传真号码:(024)62363012网址:**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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