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
  • 药品名称:
  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  • 生产厂家:
    浙江亚峰药厂有限公司
  • 药品编码:
    1533500
  • 批准文号:
    国药准字H33022441 国家药监局查询
  • 首拼码:
    XEAFHNMKL
  • 商品名称:
  • 通用名称:
    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
  • 药品分类:
  • 规格:
    复方*4g*10袋
  • 计量单位:
  • 包装数量:
    200
  • 生产日期:
  • 有效期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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警示语: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!。
【通用名称】小儿氨酚黄那敏颗粒。
【商品名】。
【英文名】PediatricParacetamol,AtificialCow-bezoarandChiorphenamineMaleateGranules。
【汉语拼音】Xiao’erAnfenHuangNaminKeli。
【成份】本品为复方制剂,每袋含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,马来酸氯苯那敏0.5毫克,人工牛黄5毫克,辅料为:蔗糖、草莓香精、聚维酮K30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、类白色、淡黄色至黄色或淡橙黄色颗粒。
【适应症】适用于缓解儿童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、头痛、四肢酸痛、打喷嚏、流鼻涕、鼻塞、咽痛等症状。
【作用类别】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。
【规格】对乙酰氨基酚125毫克。马来酸氯苯那敏0.5毫克。人工牛黄5毫克。
【用法用量】温水冲服,儿童用量见下表: {[年龄(岁)。体重(公斤)。一次用量(袋)。一日次数]。[1~3。10~15。0.5~1。一日3次]。[4~6。16~21。1~1.5]。[7~9。22~27。1.5~2]。[10~12。28~32。2~2.5]}。
【不良反应】有时有轻度头晕、乏力、恶心、上腹不适、口干、食欲缺乏和皮疹等,可自行恢复。
【禁忌】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.用药3-7天,症状未缓解,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 2.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。 3.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。 4.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。 5.肝、肾功能不全者慎用。 6.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,应立即就医。 7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8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9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11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 与其他解热镇痛药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。 2.本品不宜与氯霉素、巴比妥类(如苯巴比妥)等并用。 3.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,在阴凉(不超过20℃)干燥处保存。
【包装】复合膜包装,每袋装4克,每盒10袋。
【有效期】暂定24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(试行)WS-10001-(HD-0214)-2002。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33022441。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07年05月28日。
【企业名称】浙江亚峰药厂有限公司。
【生产地址】浙江省金华市金衢路68号;。
【邮政编码】321016。
【电话号码】0579-82271909(生产)0571-86698080(销售)。
【传真号码】0579-82271787。
【网址】*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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