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光散

  • 药品名称:
    足光散
  • 生产厂家:
    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
  • 药品编码:
    1601801
  • 批准文号:
    国药准字Z20025430 国家药监局查询
  • 首拼码:
    ZGS
  • 商品名称:
  • 通用名称:
    足光散
  • 药品分类:
    清热祛湿药(祛湿药)
  • 规格:
    40g*3袋
  • 计量单位:
  • 包装数量:
    96
  • 生产日期:
  • 有效期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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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商品证照

足光散说明书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09年12月31日
【特殊标记】OTC甲类外
【警告】水疱型、糜烂型手足癣禁用;儿童、孕妇禁用
【药品名称】足光散
【汉语拼音】Zu guang San
【成份】水杨酸、苯甲酸、硼酸、苦参。辅料:滑石粉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浅黄棕色至浅红棕色粉末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燥湿,杀虫敛汗。用于湿热下注所致的角化型手足癣及臭汗症。
【规格】每袋装40克
【用法用量】外用,取药粉40克加沸水1000~1500毫升,或取药粉20克加沸水500~750毫升,搅拌,溶解,放温,趁热浸泡患处20~30分钟,一日1次,连续三日为一疗程。
【不良反应】据报道使用本品曾引起接触性皮炎、偶有严重性皮炎。
【禁忌】水疱型、糜烂型手足癣禁用。儿童、孕妇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本品为外用药,禁止内服。2、忌食辛辣、刺激性食物。3、切勿接触眼睛、口腔等黏膜处。皮肤破溃处禁用。4、用药一次,观察3日,无不良反应,可连续使用3次;如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5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6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7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8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,置干燥处。
【包装】药用复合膜,40克/袋×3袋/盒。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(试行)标准编号:WS-10344(ZD-0344)-2002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25430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成都九芝堂金鼎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地址:四川省成都市成龙路二段1788号邮政编码:610101电话号码:(028)66256068传真号码:(028)66256068网址:**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