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方布洛芬片

  • 药品名称:
    复方布洛芬片
  • 生产厂家:
    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
  • 药品编码:
    2291800
  • 批准文号:
    国药准字H20020178 国家药监局查询
  • 首拼码:
    FFBLFP
  • 商品名称:
  • 通用名称:
    复方布洛芬片
  • 药品分类:
  • 规格:
    6T*2板
  • 计量单位:
  • 包装数量:
    3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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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方布洛芬片说明书
【药品名称】复方布洛芬片
【商品名】保施泰
【英文名】Compound Ibuprofen Tablets
【汉语拼音】Fufang Buluofen Pian
【成份】本品为复方制剂,其组分为: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橙色薄膜包衣片,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。
【药理毒理】本品是由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组成的复方制剂,其中布洛芬为芳基丙酸类非甾体抗炎药,可能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镇痛、抗炎、解热作用;对乙酰氨基酚为口服乙酰苯胺类解热镇痛药,可能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而产生解热镇痛作用,其镇痛作用较弱,无明显抗炎作用,对血小板功能无明显影响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布洛芬:口服吸收快,与食物同时服用吸收减慢,但吸收总量不减,与含铝和镁的抗酸药同服不影响吸收。血浆蛋白结合率为99%。服药后1.2~2.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,用量400mg时为23~45μg/m。一次给药后T1/2一般为1.8~2小时。服药5小时后关节液浓度与血药浓度相等,以后的12小时内关节液浓度高于血浆浓度。布洛芬在肝内代谢,60~90%经肾由尿排泄,100%于24小时内排出,其中约1%为原形物,一部分随粪便排出。对乙酰氨基酚:口服后自胃肠道吸收迅速而完全(高碳水化合物饮食后服药可能降低吸收,吸收后在体液中分布均匀,约有25%与血浆蛋白结合。小量时(血药浓度<60μg/ml)与蛋白结合不明显,大量或中毒量则结合率较高,可达43%。本品90~95%在肝脏代谢,主要与葡糖醛酸、硫酸及半胱氨酸结合。中间代谢产物对肝脏有毒性作用,T1/2一般为1~4小时(平均为2小时),肾功能不全时不变,但在某些肝病患者可能延长,老年人和新生儿可有所延长,而小儿则有所缩短。口服后0.5~2小时血药浓度可达峰值,剂量<650mg时血药浓度为5~20μg/ml,作用持续时间为3~4小时。 哺乳妇女服用650mg后1~2小时乳汁中浓度达10~15μg/ml;T1/2为1.35~3.5小时. 本品主要以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,24小时内约有3%以原形随尿排出。本品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表明,这两种药物合用其药代动力学没有相互干扰,其主要的药代动力学参数见下表:
【适应症】·软组织损伤引起疼痛,如扭伤,劳损。·非关节性风湿病引起的疼痛,如滑囊炎、肩周炎、肌腱炎等。·类风湿性关节炎、骨关节炎、强直性脊椎炎等引起的疼痛。·轻度至中度疼痛,如头痛、牙痛、痛经以及牙科、产科、矫形外科等手术后疼痛。·耳鼻咽部炎症引起的疼痛。·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发热症状的治疗。
【规格】本品每片含布洛芬400mg,对乙酰氨基酚325mg。
【用法与用量】口服。成人一次一片,4~6小时一次,一日最大量不得超过8片。儿童:该药须饭后服用,30kg以上的儿童患者每8小时半片。
【不良反应】1.消化道症状包括消化不良、胃烧灼感、胃痛、恶心、呕吐,出现于16%的长期用药者,停药上述症状消失,不停药者大部分亦可耐受。少数(<1%)出现胃溃疡和消化道出血,亦有因溃疡穿孔者。2.神经系统症状如头痛、嗜睡、晕眩、耳鸣少见,出现在1%~3%患者。3.肾功能不全很少见,多发生在有潜在性肾病变者;但少数服用者可出现下肢浮肿。4.其它少见症状有皮疹、支气管哮喘发作、肝酶升高、白细胞减少、贫血、血小板减少等。
【禁忌症】有下列症状之一者禁用本品:·对布洛芬或对乙酰氨基酚过敏者;·活动性消化道溃疡者;·因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诱发哮喘、鼻炎或荨麻疹患者;·鼻息肉综合症及血管水肿患者。
【注意事项】·乙醇中毒、肝病或病毒性肝炎、肾功能不全、胃与十二指肠溃疡患者或有溃疡史者慎用。·支气管哮喘、心功能不全、高血压、血友病或其他出血性疾病(包括凝血障碍及血小板功能异常)、有骨髓功能减退病史的患者慎用。·长期或大量用药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、肾功能检查。·服药3天后,若发热不退或疼痛不减应请医生诊治。·本品仅为对症治疗药,在使用本品的同时,应尽可能进行病因治疗。·出现皮疹、荨麻疹等过敏性反应时,应立即停药。·三岁以下儿童应慎用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。
【儿童用药】三岁以下儿童应慎用,儿童用药应遵医嘱调整剂量。
【老年患者用药】布洛芬和对乙酰氨基酚均在肝内代谢,代谢后主要由肾脏排泄,对于某些有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,其消除相半衰期将延长,因此患有肝肾功能不全的老年患者需慎用,遵医嘱调整剂量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1.抗凝药:本品能增强抗凝药的作用,因而合并使用抗凝血剂时,服用的最初几日应注意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。2.酒精、巴比妥类或其他抗痉药:使用本品时若大量饮酒、合并使用巴比妥类药或其他抗痉药,会增加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,因此在使用本品时,应避免大量饮酒或合并使用巴比妥类药或其他抗痉药。3.呋塞米、抗高血压药:本品与呋塞米和抗高血压药合用时可影响后者的降压效果,因此应避免同时使用。4.维拉帕米、硝苯啶:本品与维拉帕米、硝苯啶合用时本品血药浓度增高,因此合用时应谨慎。5.地高辛、抗糖尿病药(包括口服降糖药):本品可增高地高辛的血药浓度,增强抗糖尿病药(包括口服降糖药)的作用,合用时须注意调整剂量。6.丙磺舒:丙磺舒可降低本品的排泄,增加本品的血药浓度,从而增加毒性,故同用时宜减少本品的剂量。7.甲氨蝶呤:本品可降低甲氨蝶呤的排泄,增加其血药浓度,甚至可达中毒水平,故本品不应与中或大剂量甲氨蝶呤同用。
【药物过量】药物过量可引起肝肾损害,严重者可致昏迷甚至死亡,口服相当于对乙酰氨基酚8~15g的药物(约24~46片本品),可发生严重肝坏死,并可于数日内致死。长期或超量服用本品,发生肝脏毒性的危险增多。
【贮藏】密闭保存。
【包装】铝箔包装,6片/盒,10片/盒,12片/盒
【有效期】暂定二年。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20178
【生产企业】广州南新制药有限公司地址:广州市芳村大道东25号邮政编号:510380电话:020-81562282传真:020-81805948网址: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