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方鱼腥草合剂

  • 药品名称:
    复方鱼腥草合剂
  • 生产厂家:
    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
  • 药品编码:
    2295800
  • 批准文号:
    国药准字Z20026198 国家药监局查询
  • 首拼码:
    FFYXCHJ
  • 商品名称:
  • 通用名称:
    复方鱼腥草合剂
  • 药品分类:
    清热解毒药
  • 规格:
    10ml*18瓶
  • 计量单位:
  • 包装数量:
    42
  • 生产日期:
    2024-12-14
  • 有效期至:
    2026-11-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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复方鱼腥草合剂说明书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0年04月22日
【特殊标记】OTC甲类
【药品名称】复方鱼腥草合剂
【汉语拼音】Fufang Yuxingcao Heji
【成份】鱼腥草、黄芩、板蓝根、连翘、金银花。辅料为蔗糖、蜂蜜、苯甲酸钠、羟苯乙酯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色的液体;味甜、微苦涩。
【功能主治】清热解毒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疼痛;急性咽炎、扁桃腺炎有风热证候者。
【规格】每支装10毫升
【用法用量】口服,一次20~30毫升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【禁忌】糖尿病患者禁服。
【注意事项】1.忌烟酒、辛辣、鱼腥食物。2.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。3.孕妇慎用。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4.脾虚大便溏者慎用。5.属风寒感冒咽痛者,症见恶寒发热、无汗、鼻流清涕者慎用。6.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。7.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8.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9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10.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11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12.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,置阴凉处(不超过20℃)。
【包装】玻璃瓶包装:每支装10毫升,每盒装10支。
【有效期】18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国家标准WS-10821(ZD-0821)-2002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20026198
【生产企业】企业名称:浙江惠松制药有限公司生产地址:浙江经济技术开发区M6-23-1地块邮政编码:310018电话号码:800-8571-259传真号码:0571-87298793*:**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