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儿宝泰康颗粒

  • 药品名称:
    小儿宝泰康颗粒
  • 生产厂家:
  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(随州)有限公司(原: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)
  • 药品编码:
    2514230
  • 批准文号:
    国药准字Z42020598 国家药监局查询
  • 首拼码:
    XEBTKKL
  • 商品名称:
  • 通用名称:
    小儿宝泰康颗粒
  • 药品分类:
    重镇安神药
  • 规格:
    2.6g*18袋
  • 计量单位:
  • 包装数量:
    120
  • 生产日期:
  • 有效期至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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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用名称】小儿宝泰康颗粒。
【汉语拼音】Xiao’erBaotaikangKeli。
【成份】连翘、地黄、滇柴胡、玄参、桑叶、浙贝母、蒲公英、南板蓝根、滇紫草、桔梗、莱菔子、甘草。辅料为蔗糖、糊精。
【性状】本品为棕色至棕红色的颗粒;气微,味甜、微苦。
【功能主治】解表清热,止咳化痰。用于小儿风热外感,症见发热、流涕、咳嗽、脉浮。
【规格】每袋装4克。
【用法用量】温开水冲服。周岁以内一次2.6克,一岁至三岁一次4克,三岁至十二岁一次8克,一日3次。
【不良反应】尚不明确。
【禁忌】糖尿病患儿禁服。
【注意事项】1、忌食辛辣、生冷、油腻食物。 2、风寒感冒者不适用,表现为发热畏冷、肢凉、流清涕,咽不红者。 3、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。 4、脾虚易腹泻者慎服。 5、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,应去医院就诊。 6、对本品过敏者禁用,过敏体质者慎用。 7、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8、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 9、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。 10、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,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,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。
【贮藏】密封。
【包装】聚酯/铝/聚乙烯药品包装用复合膜包装,4克×12袋/盒。
【有效期】36个月。
【执行标准】《中国药典》2010年版一部。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Z42020598。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2011年06月07日。
【企业名称】武汉健民集团随州药业有限公司。
【生产地址】湖北省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*。
【邮政编码】441300。
【电话号码】0722-35811683581278。
【传真号码】0722-3587218。
【网址】**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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